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
2016-09-07 10:20:33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
GB50203—2011
主编部门:陕 西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设厅
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施行日期:2 0 1 2 年 5 月 1 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公 告
第936号
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的公告
现批准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0203-2011,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4.0.1(1、2)﹑5.2.1﹑5.2.3﹑6.1.8﹑6.1.10﹑6.2.1﹑6.2.3﹑7.1.10﹑7.2.1﹑8.2.1﹑8.2.2﹑10.0.4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3-2002同时废止。
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1年2月18日
总 则
1.0.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,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,保证工程质量,制定本规范。
1.0.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、石、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。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、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。
1.0.3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、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。
1.0.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GB50300配套使用。
1.0.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